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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引进(招聘)29名高层次人才简章

发布:2025/4/8 9:36:08 被浏览:1087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由原潍坊教育学院改制而成,是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目前,学院有青州市南、北两个校区和潍坊校区,总占地面积1500余亩,有13个教学院(部),开设40余个高职专业,在校生2万余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29名,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日(含)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的时间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书的,取消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在年度内实行常年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feczz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请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发送个人资料后,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536-3276332进行确认。
现场报名地址: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海岱阁611室组织人事处(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插入本人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处需本人签名。
2.个人简历。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携带个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正常招聘。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和综合考核方式进行。面试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等。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综合考核以现场提问、审查业绩成果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总分值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学院统一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rsc.wfe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经具有职称自主评聘权的单位自主评审通过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需经学院进行评价通过后,方可聘任落实相关待遇。
七、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为学院控制总量范围内正式职工,其中符合潍坊市有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潍坊市专项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执行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享受潍坊市相关规定待遇。
2.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条件的,经学院认定后享受学院相应的人才待遇。
3.对于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可一事一议,按照从优原则落实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发布的考试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简章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海岱阁611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学院网址:https://www.wfec.edu.cn/
学院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s://rsc.wfec.edu.cn/
联系人:袁老师、庄老师
联系电话:0536-3276332
监督电话:0536-3857602
电子邮箱:wfeczzrsc@163.com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日

来源链接:https://rsj.weifang.gov.cn/fwdt/ksjd/sydw/202504/t20250402_6492059.html

时间:2025/4/8 9:36:08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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